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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新规!7月1日起任职考察新增知识测试!
时间:2021-06-29 00:14:35 浏览:1972次

 为规范保险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,完善保险公司公司治理机制,促进公司稳健运营,提升监管质效,近日,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《保险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保险高管规定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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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,关系消费者利益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,其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、风险管控能力、合规意识对公司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影响。《保险高管规定》共56条,主要对需经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范围、任职资格条件、核准程序、监督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,重点调整了任职条件和审批范围,以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,引导公司建立专业管理队伍,稳健合规开展业务经营,提高公司治理水平,同时加强任职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。

     一、《保险高管规定》对任职资格审批范围作出了哪些主要修改?

    《保险高管规定》将部分职位由任职资格审批改为报告管理。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,支公司、营业部经理不再作为“高级管理人员”进行任职资格审批。

    二、《保险高管规定》对任职考察的内容做了哪些修改?

    《保险高管规定》对任职考察的内容做了调整,新增了“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”这项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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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  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拟任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考察,包括下列内容:

(一)进行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

(二)通过谈话方式,了解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业务素质,如对公司治理、业务发展、法律合规、风险管控等问题的理解把握,对拟任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提示;

(三)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为应当考察的其他内容。

  任职考察谈话应当制作书面记录,由考察人和拟任人员签字。


来源:中国银保监会网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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